减刑、假释是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将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一方面可以激励罪犯积极履行生效刑事裁判的财产性判项,提高财产性判项执行率;另一方面可以充实“确有悔改表现”这一减刑、假释条件的判断标准,让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有了新抓手。但是,关联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关联标准不统一,履行能力判断困难,防止机械关联、过度关联也存在困扰。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 ...
2014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视频会议,提出了“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其抓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运行中的关键节点,向全国各级法院提出了明确的执行性要求,其核心是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进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体现了人民法院以最坚决的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决策部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最高法新规:减刑、假释与财产性判项执行的最新解读】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新规定,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作为判断罪犯悔改的重要因素,还统一了关联规则,要求罪犯必须履行完财产性判项后方可获减刑、假释 ...
减刑、假释制度,是为了对罪犯实施有效改造、向社会输出守法公民,就要充分调动罪犯的积极性,激励其主动履行判决、赔偿被害人。“先赔偿后减刑”“先缴赃再减刑”,有钱故意不赔就不能认定确有悔改表现,就不能减刑,天经地义,这是正义应该有的样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决策部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 ...
减刑和假释,是激励罪犯积极悔改的制度。《刑法》有专门条文规定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条件。其第87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六类重大立功表 ...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 ...
4月30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 ...
4月30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 ...